首頁 > 證照考試 > 綜合考情 > <考選部>公告舉辦「105年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
2016/04/22

<考選部>公告舉辦「105年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

附件:
  考選部105.04.22公告舉辦「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 。
公告事項:
壹、考試等別、及類科:
  本考試均為高等考試,設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等4類科。
貳、考試日期:
  105年8月20日(星期六)至8月22日(星期一)。
參、考試地點:
  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詳細地點另登載於寄發之入場證)
肆、報名有關規定:
  一、報名日期:自105年5月17日(星期二)起至5月26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5年5月27日(星期五)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一科。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點選網路報名主站分站,直接進行報名,並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
  五、申請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之應考人,未能於報名2個月前提出申請並繳驗完備費件者,本次考試將不予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
  六、暫准報名注意事項: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之應考人(即入場證上有加註「暫准報名」字樣者),其畢業證書影本,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2項之規定,至遲應於各該類科考試第1天第1節考試前繳驗;屆時未繳驗或繳驗之證件不合格者,即認定其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准入場應試,如有入場應試情形,其各應試科目成績無效,並以零分計算,且不予錄取。以暫准報名方式報名本次考試之應考人,凡經完成報名手續者,即不得申請退費。
伍、為積極提升試題多元性,本考試會計師類科之「審計學」、「高等會計學」、「中級會計學」等3科目部分試題採用複選題型。有關複選題計分方式及試卡劃記說明等,請應考人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試卷、試卡作答注意事項及範例項下查詢,並詳細閱讀本考試應考須知內容預為準備。  
陸、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應考須知。

  ※相關考情,請參閱「105年不動產估價師考試」;
           「105年專利師考試」;
           「105年會計師考試」;
           「105年民間公證人考試」EDM。

您若需要相關考試資訊與考試服務,或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絡
*姓名:
性別:
生日: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郵遞區號:
*地址:
學歷: 學校 科系
*有興趣的考試:
*驗證碼
關於我們免費資料索取常見問題訂閱電子報與我們聯絡使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