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8
考選部研議改革「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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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表示,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用職稱大多是「書記」,主要辦理收發、文書及出納等工作,可替代性高,早期多半約聘,但機關主管易受到人情關說、任用私人,自民國87年改由考選部統一舉辦初等考試,確保公平。
初等考試是目前最基層的公職考試,由於不限學歷、只考4科,且都考選擇題,是為低學歷者設計的基層公職考試。但錄取者絕大多數大學以上畢業,常騎驢找馬,考上等級更高的公職就跳槽,造成用人單位無人可補。
此外,今年初等考試錄取者,近1/4已先錄取去年底的五等地方特考;有的後來又錄取高普考或其他特考,重複錄取率更高,導致很多初等考試上榜者放棄資格,或報到不久就離職,造成用人單位無人可補。
考選部針對高資低考、大材小用、重複錄取嚴重等問題,委託專家專案研議解決之道,可能方向包括將地方特考併入高、普、初考,一年舉辦兩次,且三種考試同時舉行,考生只能擇一報考,減少重複錄取;或減少初等考試名額,改用約聘。預計半年後提出報告,最快後年才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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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應考事項,請參閱「 102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簡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