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國軍士官班(陸軍專科學校)聯合招生簡章

壹、報名日期:
●網路報名:111年2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通訊報名:111年2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登記入學報名:111年5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貳、入學途徑及考試日期:
一、入學途徑:
●一般入學:學測、統測入學。
(一)學測成績:採計111學年度「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二)統測成績:採計111學年度「技術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國防培育班入學:簽約學生應屆畢業生。
(一)學測成績:採計111學年度「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二)採計111學年度「技術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登記入學:中正預校應屆畢業學生。
(一)採計111學年度「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二、考試日期:
(一)參加111年學測或111年統測。
(二)口試:111年4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三)專長測驗(僅陸軍專科學校體育科):111年4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參、各入學途徑之報考資格及招生員額:
一、一般入學:
(一)招生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未役之男、女性社會青年及後備役士兵及替代役備役人員。
(二)報考資格:
1.年齡:17歲至24歲(民國87年1月1日至民國94年12月31日出生)。
2.學歷(力):
(1)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者。
(2)持大陸地區畢業證書或高級中等學校學歷者,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3.國籍與在臺設籍規定: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2)僑生頇取得內政部核發之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書,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3)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香港或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時間計算從在臺灣地區設籍始日至入學報到前1日(民國111年6月)。
(4)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檢附放棄外國國籍官方證明文件(並附正體中文譯本),始得報考。
(5)經查國籍與在臺設籍身分資格不符相關規定者,撤銷應考資格;錄取後查覺者,撤銷錄取資格;入學後查覺者,一律開除學籍。
4.國軍智力測驗線上即測即評檢測成績達100分者,或曾參加102年起國軍各招募班隊智力測驗成績(標準版)達100分者,或國軍兵(學)籍資料智力測驗及格(100分以上)成績證明。
5.參加全民國防線上測驗成績證明。
6.體格檢查不符合「國軍士官二專班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者,不得報考。
(三)招生科別與員額:(※以下為110年招生名額,僅作參考)

招生科別

學測成績-招生員額

統測成績-招生員額

動力機械工程科

男-23名、女-6名男-24名、女-6名

飛機工程科

男-20名、女-5名男-20名、女-5名

機械工程科

男-34名、女-7名男-34名、女-8名

電腦與通訊工程科

男-36名、女-8名男-36名、女-9名

車輛工程科

男-22名、女-6名男-22名、女-6名

化學工程科

男-11名、女-2名男-11名、女-3名

土木工程科

男-10名、女-2名男-11名、女-3名

電子工程科

男-21名、女-6名男-21名、女-6名

體育科

男-15名、女-4名男-16名、女-5名

應用外語科

男-6名、女-2名男-6名、女-2名

二、國防培育班入學:
(一)招生對象:與國防部簽訂「國防培育班」合約且完成開班之合作學校應屆畢業生。
(二)報名資格:
1.年齡:17歲至24歲(民國87年1月1日至94年12月31日出生)。
2.學歷(力):取得國防培育班簽約學校之應屆畢業證明。
3.國籍與在臺設籍規定: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2)僑生須取得內政部核發之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書,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3)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香港或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時間計算從在臺灣地區設籍始日至入學報到前1日(民國111年6月)。
(4)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檢附放棄外國國籍官方證明文件(並附正體中文譯本),始得報考。
4.國軍智力測驗線上即測即評檢測成績達100 分者,或曾參加102年起國軍各招募班隊智力測驗(標準版)成績達100分者,或國軍兵(學)籍資料智力測驗及格(100分以上)成績證明。
5.參加全民國防線上測驗成績證明。
6.體格檢查不符合「國軍士官二專班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者。

(※以下為110年度招生名額,僅作參考)

招生科別

學測成績-招生員額

統測成績-招生員額

動力機械工程科

男-23名、女-5名男-23名、女-6名

飛機工程科

男-19名、女-5名男-19名、女-5名

機械工程科

男-34名、女-7名男-34名、女-7名

電腦與通訊工程科

男-35名、女-8名男-35名、女-8名

車輛工程科

男-22名、女-5名男-22名、女-5名

化學工程科

男-10名、女-2名男-10名、女-2名

土木工程科

男-10名、女-2名男-10名、女-2名

電子工程科

男-21名、女-5名男-21名、女-5名

體育科

男-15名、女-4名男-15名、女-4名

應用外語科

男-6名、女-1名男-6名、女-2名

三、登記入學:
(一)招生對象:111 學年度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以下簡稱中正預校)應屆畢業生;另成績符合軍事學校正期班標準合格者,不得入學士官二專班。
(二)報名資格:
1.年齡:17歲至24歲(民國87年1月1日至94年12月31日出生)。
2.學歷(力):取得中正預校應屆畢業證明。
3.國籍與在臺設籍規定: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2)僑生須取得內政部核發之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書,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3)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20年;香港或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時間計算從在臺灣地區設籍始日至入學報到前1日(民國111年6月)。
(4)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檢附放棄外國國籍官方證明文件(並附正體中文譯本),始得報考。
4.國軍智力測驗線上即測即評檢測成績達100分者,或曾參加102年起國軍各招募班隊智力測驗(標準版)成績達100分者,或國軍兵(學)籍資料智力測驗及格(100分以上)成績證明。
5.參加全民國防線上測驗成績證明。
6.體格檢查不符合「國軍士官二專班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基準者。
(三)招生科別與員額:(※以下為110年度招生名額,僅作參考)

招生科別

招生員額

動力機械工程科

男-2名

飛機工程科

男-2名

機械工程科

男-2名

電腦與通訊工程科

男-2名

車輛工程科

男-2名

化學工程科

男-2名

土木工程科

男-2名

電子工程科

男-2名

體育科

男-2名

應用外語科

男-2名

※註:上列報名資格規定僅部分內容,詳細應試資格,請參閱正式簡章。

肆、報名程序:
一、國軍招募班隊線上測驗:
採線上測驗方式辦理,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rdrc.mnd.gov.tw/)預約檢測,完成註冊預約後實施測驗。
(一)智力測驗: 國軍智力測驗線上即測即評檢測成績達100分者,或曾參加102年起國軍各招募班隊智力測驗成績(標準版)達100分者,或國軍兵(學)籍資料智力測驗及格(100分以上)成績證明,始得參加報名。
(二)全民國防線上測驗:報考人員皆須施測,成績不列錄取標準。
二、體檢:
(一)體檢方式:採網路預約體檢方式辦理,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登錄預約後,赴國軍士官二專班聯合招生委員會指定之醫院實施體檢(體檢醫院電話地址及時間參考表如正式簡章之附錄2),未確認預約成功逕赴醫院受檢致無法於截止日前完成體檢者,不得要求補辦體檢手續;國軍人員1年內(報名截止日前)曾實施國軍人員體格分類檢查或年度體檢者,可直接轉載。但體檢項目不同時,須補辦未檢查項目。
(二)體檢費(新臺幣1,400元)由考生自行負擔,考生僅能擇一指定醫院辦理體檢,不得跨院重複辦理;檢查結果有疑義頇實施延伸性檢查者,依全民健保規定收費。
(三)受檢時應誠實告知過去病史與隱藏性病症,如刻意隱瞞,於入學後經查證或疾病復發致體格不符招生簡章所定基準,依規定辦理退學。
(四)自費體檢表1年內有效(有效期限自110年3月  日起至111年3月  日止),考生如已辦理其他國軍志願役班隊體檢,應先行至原體檢醫院辦理體檢班隊名稱修正為「國軍士官二專班」始可報名,另考生已報考111年軍事學校正期班,持合格體檢表亦可參加報名,免再重覆辦理體檢。
(五)辦理體檢時,由體檢醫院主動發放體檢表1份,考生應妥善保存體檢表正本 1 份,於入學報到時繳交錄取校院查驗,俾提供學生體格資料建檔使用。
(六)國軍士官二專班聯合招生委員會將提供考生基本資料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稱健保署)進行精神疾病病史勾稽事宜;另由健保署提供考生健康(精神疾病就醫)紀錄,必要時考生應配合完成醫療評估作業,俾利依考選簡章所訂基準進行人員甄選之體格查核程序。
(七)考生體檢經指定醫院檢查判定為合格者,但經國軍士官二專班聯合招生委員會實施複審或經精神疾病病史勾稽作業,鑑定為不符合體檢體格區分表規定或不配合體格審查作業者,不予錄取或撤銷錄取資格。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並郵寄報名文件及審查資料」方式辦理。
(二)報名流程:
1.網路填表:請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站「報名系統」按報名步驟填寫報名資料,網路填表時務必詳細核對資料,未完成網路填表者,不受理郵寄報名資料。
2.未實施體檢及體格等級不合格者,無法登入報名系統。
3.考生上傳之數位相片檔案,應為最近3個月內所拍攝並符合照相公會所訂定2吋數位相片檔規格。數位相片檔案規格:
(1)檔案應為灰階黑白影像檔或高彩之彩色影像檔。
(2)影像中之人像部分由頭頂至下顎之高度應介於2.5至3公分之間,背景必頇為白色或淺色;不得佩戴深色鏡片眼鏡或有色隱形眼鏡。
(3)影像解析度每英吋不得少於300Pixels。最高解析度不超過500Pixels。
(4)檔案名稱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儲存JPG格式(範例:A123456789.JPG)。
(5)不得使用合成影像或使用低於一百萬畫素之數位相機所拍攝之數位相片。
4.郵寄報名資料:完成網路報名後,列印報名表,於簽名欄親筆簽章,併報名應繳交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國軍士官二專班聯合招生委員會辦理(10675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2段207號2樓)。
四、繳交資料:
(一)報名表1份(網路填表後下載列印,於簽名欄親筆簽名,「志願校院及科別」欄由考生依志願就讀校院及科別順序填寫)。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或其他可資證明文件。
(四)應屆畢業生繳交學生證影本(具高三上註冊章),非應屆畢業生繳交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影本。
(五)加分優待證明(特殊身分考生)。
(六)70元郵票(面額35元郵票2張,用於寄發考生准考證及錄取通知單)。
(七)國軍智力測驗線上即測即評成績證明影本,或曾參加102年起國軍各招募班隊智力測驗成績證明影本,或國軍兵(學)籍資料智力測驗及格成績證明。
(八)全民國防線上測驗成績乙份。
(九)退伍證明影本(未役青年免附)。
(十)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檢附放棄外國國籍官方證明文件(並附正體中文譯本)。
(十一)報名陸軍專科學校「體育科」考生,須檢附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舉辦之110學年度「體育組」術科考試成績單影本1份(未檢附者須參加該校所舉辦之術科考試)。
(十二)軍人身分證影本1份。(推薦入學人員需檢附)
五、准考證寄發:111年4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前寄發准考證及不合格通知單。

伍、考試項目及地點:
一、口試:
(一)符合報名資格者,不篩選成績,均可參加口試(登記入學及推薦入學人員不參加)。
(二)考試地點:
1.陸軍專科學校(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750號)。
2.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巨輪校區:高雄市岡山區巨輪路1號)。
二、陸軍專科學校專長測驗:
(一)報名陸軍專科學校「體育科」考生,均須參加該校舉辦之「專長測驗」或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舉辦之110學年度「體育組」術科考試。
(二)測試地點:陸軍專科學校(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750號)。
(三)測驗項目:計有60公尺立姿快跑、20 秒反覆側步、1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立定連續三次跳、1600公尺跑走共5項測驗。

陸、成績計算及錄取規定:
一、「口試」成績不算入總分,但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二、採大學學測及技專校院統測成績之英文加權1.5倍成績計算,再加上國文成績即為考生實得學科測驗分數,由國軍士官二專班聯合招生委員會按總成績高低及志願序進行分發作業。
三、總成績同分時,依英文、國文、智力測驗之順序錄取,至最後一項仍同分者,均予錄取。
四、「學測」或「統測」成績,有任一科為零(級)分,不予錄取。最低錄取基準,由國軍士官二專班聯合招生委員會訂定之,得不足額錄取。
五、接獲「一般入學」、「國防培育班入學」錄取通知者,均應完成聲明就讀或放棄就讀手續。

柒、註冊與報到:
一、一般入學及國防培育班入學:
(一)正取生:111年6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上午8時至下午3時,攜帶錄取通知單、學歷證件正本、大學學測及技專校院統測成績單正本等相關文件及個人行李,至陸軍專科學校辦理註冊登記及報到,未依規定時間到校辦理手續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二)備取生:備取生之遞補,由國軍士官二專班聯合招生委員會按缺額狀況,於 110年6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以電話依備取順序逐一通知,如於上述時間電話通知無人接聽,視為放棄錄取資格(為避免損及就讀權益,考生報名時請務必預留可聯繫接通之個人電話及法定代理人聯絡電話)。
二、登記入學:111年6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上午8時至下午3時,攜帶錄取通知單、學歷證件正本及學測成績單正本等相關文件及個人行李,至陸軍專科學校辦理註冊登記及報到,未依規定時間到校辦理手續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三、新生完成註冊報到後,留校接受一週預備教育,111年7月起實施8週之新生入伍訓練。但曾完成新生訓練,經各校院核准免訓之學生,不在此限。
四、錄取新生於各校院入學報到後,須完成「生活情緒適性問卷」,未完成者,撤銷入學資格。
五、錄取生於入學報到後不得請假參加其他就學考詴,亦須放棄其他就學考試錄取資格,違者視同自願退學,若損及考生個人權益,考生或法定代理人不得有異議。

捌、修業:
一、修業年限:2年。
二、修業期滿,修滿應修之科目及學分,並於規定年限內完成教育計畫內所定事項(應受之實習或寒暑訓、軍事課程),且成績合格者,授予副學士學位證書。

玖、任官與服役規定:
一、一般入學、國防培育班入學:
(一)自畢業之日起後,以下士任官,並自任官之日起服常備士官現役最少年限6年。
(二)以在校成績、志願及名額分發服務單位:陸軍專科學校:陸軍、海軍(陸戰隊)、後備、憲兵、政戰局、軍備局、電展室、資通電軍、國安局、行政院海巡署。
二、登記入學:
(一)自畢業之日起後,以下士任官,並自任官之日起服常備士官現役最少年限10年。
(二)以在校成績、志願及名額分發服務單位:陸軍專科學校:陸軍、海軍(陸戰隊)、後備、憲兵、政戰局、軍備局、電展室、資通電軍、國安局、行政院海巡署。

玖、福利與待遇:
一、在學期間:學生14,530元。
二、畢業任職:下士40,235元、中士43,885元、上士47,375元。
三、服裝食宿學雜費,一率由學校提供。
四、學生就讀期間與畢業後之福利與待遇相關事項,依國防部頒訂之相關法令辦理(請參考國防部網站:http://www.mnd.gov.tw/)。

※詳細應考事項請見「正式簡章」。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目       的:

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1.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2.考情諮詢: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

3.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4.專案優惠:配合各項考試,舉辦社員「專案優惠」活動。

參加辦法:

歡迎加入社員,免收費用,請詳細填寫「社員資料表」。

◎ 函授輔導:

目       的:

提供全套考試教材,以便考生針對「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1.命題講義:根據最新命題大綱,精編全部命題重點,完全掌握命題範圍。

2.模擬試題∶長期追蹤歷屆試題,獨家建立完整題庫,完全掌握命題方式。

3.補充資料∶最新時事資料,隨時提供考情動態,完全掌握命題趨勢。

4.考試服務∶

(1)考情服務:隨時報導最新考情,提供各項考情諮詢。

(2)應考服務:協助辦理應考事項,提供各項應考諮詢。

(3)課程服務:協助使用課程教材,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訂購方式:

1.請親至<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購。

2.不便親來者可採用「線上訂購」。

您若需要相關考試資訊與考試服務,或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絡
*姓名:
性別:
生日: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郵遞區號:
*地址:
學歷: 學校 科系
*有興趣的考試:
*驗證碼
關於我們免費資料索取常見問題訂閱電子報與我們聯絡使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