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新進從業人員甄試簡章
壹、報名事項
● 報名日期:112年12月14日至113年1月2日。
● 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郵寄報名表件。
貳、考試日期
● 筆試:113年2月3日(星期六)。
● 口試:113年3月17日(星期日)。
參、應考資格、類科、考試科目、工作內容及名額
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年齡不限,性別不拘。(勞工年滿65歲者,雇主得強制其退休)
(三)學歷:需符合各等級甄選類科學歷條件,至遲應於報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職務分類為師級及員級:
(一)主管為督導。
(二)師級為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
(三)員級為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
◎【師級】(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
甄選職務 |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測驗科目 | 工作內容 |
貨櫃場站管理
| ◎資格條件: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貨櫃場站或船舶裝卸承攬業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海運英文 2.海運學
| 1.於港區現場工作。 2.辦理自營櫃場業務(如貨櫃場站儲量規劃與控管、貨櫃船舶裝卸流程排序與裝載規劃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法務
| ◎資格條件: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法務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測驗科目: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民法及行政法 2.政府採購法 | 辦理法律諮詢及法律意見提供、民事、行政訴訟(含仲裁、申訴、調解)爭議案件處理、合約條款審閱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會計 | ◎資格條件: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會計、統計、資產管理、金融、財務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中級會計學 2.成本與管理會計 | 辦理收支審核、帳務處理、財務規劃、採購監辦等相關事宜及其他交辦事項。 |
職安衛 | ◎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 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
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二、專業證照: 具有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以上技術士合格證照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工業安全管理(包括應用統計) 2.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與工業衛生管理 | 1.須配合業務至港區現場巡查。 2.辦理職業安全管理計畫、職業安全巡檢及各項職業安全數據統計等相關事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土木
| ◎資格條件: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土木、水利、河海、營建工程、建築工程、測量製圖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2.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 1.須頻繁至工地監督與巡查。 2.辦理工程設計、施工監造、履約管理、港區設施巡查及維護等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航運 技術
| ◎資格條件: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並曾任航運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海事英文 2.航海學與船藝學 | 1.於 VTS 工作。 2.辦理船舶交通管制、航運、管理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電機
| ◎資格條件: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機電、電機、電子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電力系統與電路學 2.電機機械 | 1.須配合業務至工地監督與巡查。 2.辦理機電工程委託設計、施工監造、履約管理、港區設施巡查及維護等事宜及其他交辦事項。 |
環保
| ◎資格條件: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環保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環境規劃與管理 2.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 1.辦理 ESG 永續相關業務規劃、整合及推動等相關事宜。 2.其他交辦事項。 |
護理
| ◎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 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護理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區域級以上醫院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二、專業證照: 具有護理師合格證照及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合格證書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職業安全衛生概論 2.勞工健康服務計畫及健康管理 | 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計畫、員工健康諮詢、衛生教育、職業病預防措施、四大保護計畫、健康風險及工作適性評估等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員級】(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
甄選職務 |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測驗科目 | 工作內容 |
航運 管理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港埠經營管理概要 2.航業經營管理概要 | 1.辦理倉儲及裝卸作業管理及資料整理等相關業務;於港區現場工作。 2.辦理船席指泊調度、港區繫泊資
料統計、碼頭巡查等相關業務。 3.契約履約管理、營運管理等相關事務工作、其他行政作業及交辦事項。 |
交通 管理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專業科目:2科 1.運輸管理學概要 2.運輸規劃概要 | 辦理交通管理相關業務、自貿港區、契約及其他交辦事項。
|
交通 技術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專業科目:2科 1.運輸學概要 2.運輸工程概要 | 辦理港區智慧化交通及智慧監控系統升級規劃、執行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業務 行政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專業科目:2科 1.企業管理概要 2.經濟學概要 | 辦理公司業務相關行政、文書、資料整理等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貨櫃場站管理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海運英文概要 2.海運學概要 | 1.於港區現場工作。 2.辦理自營櫃場業務(如貨櫃場站儲量控管、貨櫃船舶裝卸流程排序與裝載控管等)及其他交辦事項。 3.需任職滿 3 年方能提出遷調其他單位。 |
會計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會計學概要 2.稅務法規概要 | 辦理收支審核、帳務處理、採購監辦等相關事宜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訊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 2.資料結構與程式設計概要 | 1.辦理資訊、資安、資料庫管理等相關事宜。 2.公司各項電子化系統設備之規劃建置及相關業務。 3.資訊設備及耗材採購維護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航運 技術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海事英文概要 2.航海學概要 | 1.於 VTS 工作。 2.辦理船舶交通管制、航運、管理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土木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工程力學概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2.土木施工學概要 | 1.須頻繁至工地監督與巡查。 2.辦理工程設計、施工監造及履約、工程稽核及督導、橋梁、碼頭、護岸及其他港灣構造物維護、修繕及巡查工程,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電機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電學及輸配電學概要 2.電工機械概要 | 1.須頻繁至工地巡查,或至港區維修各式機具,包含橋式起重機(約 50M 高),另如有業務需
要,須配合船舶作業調整上班時間。 2.維修及保養機電、通信、車機設備各式機具、機務行政管理及委辦採購。 3.自辦監造、工程履約管理及機電工程定期現場施工查證業務。 4.監控中心監視器維護規劃及採購執行、監視器異常狀況排除、智慧監控規劃等。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機械1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1科 1.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2科 1.機械製造學概要 2.機械原理及設計概要 | 1.須頻繁至港區或工地作業。 2.辦理各式機具調派管理及維修保養、機務行政管理、委辦採購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備註:筆試測驗科目題型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或混合題型」。 |
※甄試類別、甄試科目以正式簡章為準。
肆、成績計算:
一、第一試筆試、第二試口試:
1.第一試(筆試):共同科目占筆試總成績25%,專業科目各科平均占75%,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原始成績加權合計後為筆試總成績;如具加分資格條件者,加分後之成績為筆試總成績
2.第二試(口試):口試成績滿分以100分計,依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3.第一試占甄試總成績70%,第二試占30%,成績加權合計後為甄試總成績。
二、筆試總成績未達50分或有缺考者,不得參加口試。而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伍、考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筆試:於113年規定日期開放查看筆試試場及列印「入場通知書」(※本甄試作業不寄發入場通知書,請應考人自行於甄試網頁下載列印)。
(一)時間:113年2月3日(星期六)。
(二)地點:公告於甄試網站查詢。
(三)筆試及口試時應攜帶「入場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正本(含新式身分證、附有照片之IC健保卡、有效期限內之護照、駕照代替),未攜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身心障礙考生除上述文件外,請攜帶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或殘障手冊正本以備查驗)
陸、錄取人員分發進用相關規定:
一、本項甄試各甄選職務類別所需具備之學歷及資格條件係採報名甄試並寄件後審查,須經審查合格後始具錄取資格,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採「不分區錄取及分發」者,於分發進用後,依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職務遷調作業規定,2年內不得申請調動服務機構。
三、採「分區錄取及分發」者,於分發進用後,依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職務遷調作業定,3年內不得申請調動服務機構。
四、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稱服務機構係指總公司、基隆分公司、臺中分公司、高雄分公司、花蓮分公司;其中基隆分公司轄區範圍包含臺北港、蘇澳港,高雄分公司轄區範圍包含安平港、布袋港及澎湖港。
五、備取資格自榜示之日起1年內有效,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得視業務需要及職務出缺情形,依序通知報到。
六、依「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甄選進用要點」規定,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始完成甄選程序,正式進用,試用期間年資於正式僱用後,予以併計。
柒、錄取人員進用待遇:
錄取人員之待遇依「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薪給管理要點」相關規定支給,各甄選職務待遇支給約計如下:
(一)師級(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54,500元。
(二)員級(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38,150元。
(三)澎湖港另發地域加給:9,790元/月;花蓮港另發地域加給:630元/月。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目 的: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一.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二.考情諮詢: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
三.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四.專案優惠:配合各項考試,舉辦社員「專案優惠」活動。
參加辦法:歡迎加入社員,請詳細填寫「社員資料表」。
◎ 函授輔導:
目 的:提供全套考試教材,以便考生針對「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命題講義:根據最新命題大綱,精編全部命題重點,完全掌握命題範圍。
二.模擬試題∶長期追蹤歷屆試題,獨家建立完整題庫,完全掌握命題方式。
三.補充資料∶最新時事資料,隨時提供考情動態,完全掌握命題趨勢。
四.考試服務∶
(1)考情服務:隨時報導最新考情,提供各項考情諮詢。
(2)應考服務:協助辦理應考事項,提供各項應考諮詢。
(3)課程服務:協助使用課程教材,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訂購方式:
一.請親至<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購。
二.不便親來者可採用「線上訂購」。
◎ 面授輔導∶
目 的:提供完整的「考試輔導」,以便考生「有效率、有效果」的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課程:精心設計「有效率、有效果」的課程,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二.師資:禮聘權威名師授課,經由專業輔導,以便考生有系統的準備考試。
三.教材:精編全套教材,完全掌握「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
四.教室:提供「安全、舒適、實惠」的授課空間,打造優良的應考環境。
五.服務: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六.管理:運用「計劃、執行、管制」的管理方法,達成「金榜題名」的目標。
報名方式:請親至考友社<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