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司法人員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考試簡章

壹、報名日期:113年04月30日05至09日。

貳、考試日期:

        ●第一試(筆試):113年8月10日至11日

        ●第二試(體能測驗):113年11月23日至24日。

參、考試地點:分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六考區同時舉行,應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後不得更改。

肆、應考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3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伍、考試類科

考試類科
應試科目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監所管理員

◎1.國文
(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含中華民國憲法、
法學緒論、英文)
◎3.監獄學概要
※4.監獄行刑法概要
※5.刑法概要
◎6.犯罪學概要

法警

※3.行政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法院組織法
6.刑事訴訟法概要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採申論式試題。


陸、考試方式:分兩試舉行。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與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2.專業科目:四科(參見上表),題型請參見上表。
3.除四等考試監獄學概要、犯罪學概要申論式試題占60%、測驗式試題占40%外,其餘混合式試題科目,申論式試題與測驗式試題各占50%。
第二試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及格標準為男性應考人5分50秒以內,女性應考人6分20秒以內。

柒、成績計算
一、本考試成績之計算以筆試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二、本考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捌、報名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並郵寄報名表件。有意報考者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
(二)報名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報名主站)」或「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報名分站)」
(三)相關詳細網路報名程序,請參閱「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
(四)本考試採「網路報名並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方式辦理,應考人完成網路報名登錄作業後,請自行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並繳交報名費,並附繳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報名費減半優待證明、應考權益維護措施申請表、姓名罕見字申請表及國民身分證影本等),於規定日期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收」。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五)照片電子檔:網路報名時須上傳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照片電子檔,檔案大小須為1MB(1,024KB)以下,JPG檔案。
※相關上傳照片格式調整操作說明,請參閱「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調整相片操作說明」。
二、報名費用:
(一)第一試筆試1,300元。
(二)第二試體能測驗800元。
(三)第一試報名費優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後備軍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之應考人,得依身分資格分別繳交下列證明文件,申請報名費減半優待(請擇一身分申請)。
(四)繳費方式:報名費採多元管道繳款,請在完成網路報名登錄作業後,可使用信用/WebATM 繳費或自行下載列印繳款單,於規定日期前,持繳款單透過郵局、便利商店、銀行、農漁會信用部或ATM轉帳等方式繳交報名費。
三、考區設置:
(一)本考試第一試筆試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應考人應自行選定應考考區、等別及類科,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
(二)第二試體能測驗僅設臺北考區。
四、考試通知書(即入場證):考試通知書一律由應考人自行下載列印,請於預定開放下載期間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場證下載」以空白紙張列印,並攜帶應試。

玖、體格檢查:
一、本考試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達14日內,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體格檢查不合格或逾期未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予訓練。
二、本考試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法警類科:
1.身高:男性不及155公分,女性不及150公分。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重度肢障。
7.罹患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9.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10.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二)監所管理員類科
1.身高:男性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但具中華民國國術、柔道、空手道、合氣道、跆拳道初(一)段以上,或摔跤九等以上,或自由搏擊(踢拳)、拳擊、散打、泰拳得有全國性以上比賽前三名,持有證明者,不在此限。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
7.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
8.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

9.罹患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10.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11.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12.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玖、訓練、派用及轉調限制:
一、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司法院或法務部依次派用。
二、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6年內不得轉調司法院及法務部暨其所屬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玖、工作內容簡述:
一、法警:
(一)【法院法警】:辦理值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執行、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警衛、值日值夜、協助民事強制執行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二)【檢察署法警】:關於訴訟文書之送達、人犯之提押及具保、責付手續之辦理;值庭、拘提、搜索、扣押、調查及通緝犯之查緝;關於值勤(需輪值夜間勤務)、警衛及安全之防護及其他有關法警事務或長官交辦事項等。
二、監所管理員:
(一)舍房、工場、提帶接見、外醫戒護等戒護管理工作、被告押送及脫逃者追捕、受刑人解送移監、工場監舍之查察管理及身體、物品搜檢。
(二)男女管理員為貼身戒護收容人,須獨立執行勤務,舉凡收容人於工場、舍房等之生活管理、沐浴、更衣、如廁、檢身(檢查有無紋身或夾藏違禁品、現金、毒品等)均隨時需嚴密貼身戒護。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目  的: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一.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二.考情諮詢: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
三.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四.專案優惠:配合各項考試,舉辦社員「專案優惠」活動。
參加辦法:歡迎加入社員,請詳細填寫「
社員資料表」。

◎ 函授輔導

目  的:提供全套考試教材,以便考生針對「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命題講義:根據最新命題大綱,精編全部命題重點,完全掌握命題範圍。
二.模擬試題:長期追蹤歷屆試題,獨家建立完整題庫,完全掌握命題方式。
三.補充資料:最新時事資料,隨時提供考情動態,完全掌握命題趨勢。
四.考試服務:
(1)考情服務:隨時報導最新考情,提供各項考情諮詢。
(2)應考服務:協助辦理應考事項,提供各項應考諮詢。
(3)課程服務:協助使用課程教材,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訂購方式:
一.請親至<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購。
二.不便親來者可採用「
線上訂購」。

◎ 面授輔導    

目  的:提供完整的「考試輔導」,以便考生「有效率、有效果」的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課程:精心設計「有效率、有效果」的課程,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二.師資:禮聘權威名師授課,經由專業輔導,以便考生有系統的準備考試。
三.教材:精編全套教材,完全掌握「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
四.教室:提供「安全、舒適、實惠」的授課空間,打造優良的應考環境。
五.服務: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六.管理:運用「計劃、執行、管制」的管理方法,達成「金榜題名」的目標。
報名方式:請親至考友社<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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