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簡章

壹、報名日期:112年5月23日至6月1日。

貳、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

參、考試日期:
●第一試(筆試):112年9月2日至3日。

●第二試(口試):112年12月16日。

肆、應考資格

三等考試:

類組 應考資格
英文組、國際法組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3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B2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3年。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一、全民英檢(GEPT)。
二、多益(TOEIC)。
三、托福(TOEFL)。
四、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
五、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六、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法文組、德文組、日文組、西班牙文組、阿拉伯文組、韓文組、義大利文組、土耳其文組、葡萄牙文組、俄文組、馬來西亞文組、泰文組、越南文組、印尼文組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3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B1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3年。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一、全民英檢(GEPT)。
二、多益(TOEIC)。
三、托福(TOEFL)。
四、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
五、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六、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備註 刪除兵役條件限制。

四等考試:

類組 應考資格
行政組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各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3年。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
資訊組
備註 刪除兵役條件限制。

伍、考試類組、應試科目:

等別

類組

應試科目
成績計算



外交
領事
人員

英文組


第一試〈筆試〉: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及比較政府與政治)
◎3.外國文(含新聞書信撰寫與編譯)
◎4.國際法(含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
◎5.國際關係及近代外交史
◎6.國際經濟
◎7.國際傳播

第二試〈口試〉:
併採集體口試與外語個別口試
1.成績之計算,外國文占30%,國際法(含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及近代外交史二科平均成績占30%,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占40%。
2.外國文成績不滿60分,或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法文組

德文組


日文組


西班牙文組


阿拉伯文組


韓文組


俄文組


葡萄牙文組

義大利文組

土耳其文組

馬來西亞文組

泰文組

越南文組


印尼文組


國際法組


第一試〈筆試〉: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及比較政府與政治)
3.外交實務英文寫作
4.國際公法
◎5.國際關係及近代外交史
6.國際海洋法及人權法
7.國際私法、條約法與條約締結法
第二試〈口試〉:併採集體口試與外語個別口試。
1.成績之計算,外交實務英文寫作占30%,國際公法、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2科平均成績占30%,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占40%。
2.筆試科目中有1科成績為0分者,不予錄取。

英文組(二)


第一試〈筆試〉: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及比較政府與政治)
3.國際關係及近代外交史(以英文命題及作答)
4.國際傳播(以英文命題及作答)
5.外交實務英文寫作(以英文命題及作答)
6.國際經濟(以英文命題及作答)
7.國際法(含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以英文命題及作答)
第二試〈口試〉:併採集體口試與外語個別口試。
1.成績之計算,外國文占30%,國際法(含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及近代外交史二科平均成績占30%,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占40%。
2.外國文成績不滿60分,或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外交
行政
人員

行政組


第一試〈筆試〉: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及比較政府與政治)
◎3.英文
◎4.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
◎5.會計學概要
◎6.行政學概要
第二試 〈口試〉:個別口試。
1.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2.英文成績不滿60分,或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資訊組

第一試〈筆試〉: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及比較政府與政治)
◎3.英文
◎4.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
◎5.資訊安全及網路管理概要
◎6.系統分析與設計及資料庫應用概要
第二試 〈口試〉:個別口試。
備    註 1.每年考試所設類科組,仍須配合任用需要予以設置。
2.專業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3.※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及比較政府與政治),採測驗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各占30%,比較政府與政治占40%。
4.各等別各類科組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之配分如下:作文占80%、測驗占20%。

※考試類科視當年用人需求提報辦理,考試類科以正式公告為準。

陸、成績計算:

一、三等考試:

(一)第一試占60%,第二試占40%(集體口試與外語個別口試各占20%),合併計算總成績後,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

(二)第二試任一口試成績不滿60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仍不予錄取。

(三)外國文成績不滿60分,或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二、四等考試:

(一)第一試成績: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二)英文成績不滿60分,或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三)總成績:以第一試占80%,第二試占20%,合併計算總成績後,擇優錄取。

三、第二試口試成績不滿60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仍不予錄取。

柒、體格檢查:

一、本考試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二、前項體格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者。

(二)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者。

(三)語障。

(四)中、重度肢障。

(五)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者。

(六)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七)患有精神病者。

(八)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捌、分發、訓練與轉調限制:

一、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外交部依序任用。

二、前述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三、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6年內不得轉調外交部、行政院新聞局暨其所屬以外機關任職。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目  的: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一.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二.考情諮詢: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
三.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四.專案優惠:配合各項考試,舉辦社員「專案優惠」活動。

參加辦法:歡迎加入社員,請詳細填寫社員資料表」。
◎ 函授輔導:
 目   的:
提供全套考試教材,以便考生針對「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命題講義:根據最新命題大綱,精編全部命題重點,完全掌握命題範圍。
二.模擬試題∶長期追蹤歷屆試題,獨家建立完整題庫,完全掌握命題方式。
三.補充資料∶最新時事資料,隨時提供考情動態,完全掌握命題趨勢。
四.考試服務∶
 (1)考情服務:隨時報導最新考情,提供各項考情諮詢。
 (2)應考服務:協助辦理應考事項,提供各項應考諮詢。
 (3)課程服務:協助使用課程教材,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請參閱「
函授服務簡介」-內容包括:函授辦法、函授進度表、教材樣本等等。
訂購方式:    
一.請親至<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購。
二.不便親來者可採用「
線上訂購」。

 ◎ 面授輔導∶
目    的:
提供完整的「考試輔導」,以便考生「有效率、有效果」的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課程:精心設計「有效率、有效果」的課程,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二.師資:禮聘權威名師授課,經由專業輔導,以便考生有系統的準備考試。
三.教材:精編全套教材,完全掌握「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
四.教室:提供「安全、舒適、實惠」的授課空間,打造優良的應考環境。
五.服務: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六.管理:運用「計劃、執行、管制」的管理方法,達成「金榜題名」的目標。

報名方式:
請親至考友社<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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