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簡章
壹、報名日期:114年10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貳、考試日期:115年1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參、考試地點:
分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等11考區舉行,應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後不得更改。
肆、應考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不限學歷。
伍、考試類科、應試科目:
考試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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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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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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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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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文(測驗) ※2.公民(70%)與英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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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學大意 ※4.行政學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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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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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學大意 ※4.地方自治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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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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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學大意 ※4.戶籍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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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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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會工作大意 ※4.社政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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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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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學大意 ※4.人事行政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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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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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灣原住民族史大意 ※4.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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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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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學大意 ※4.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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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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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學大意 ※4.教育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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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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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財政學大意 ※4.稅務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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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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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險學大意 ※4.貨幣銀行學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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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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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會計學大意 ※4.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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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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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統計學大意 ※4.資料處理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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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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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學大意 ※4.經濟學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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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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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行政大意 ※4.土地法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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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資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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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圖書館學大意 ※4.中文圖書分類編目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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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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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學大意 ※4.公務員法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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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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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運輸學大意 ※4.交通行政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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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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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製圖學大意 ※4.平面測量學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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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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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電子學大意 ※4.基本電學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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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文(測驗)」題數總計45題,其中單選題35題(每題2分);複選題10題(每題3分),單、複選題占分比為70%、30%;其餘科目均單選題。 2.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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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成績計算:
總成績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但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柒、訓練與分發:
一、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請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分發任用。
二、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於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前項轉調限制,應於考試及格證書註明,並函請銓敘部查照。
三、本考試錄取人員之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四、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4條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進修碩士,其保留期限不得逾2年;進修博士,其保留期限不得逾3年。
(三)疾病、懷孕、生產、子女重症、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2年。
(四)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3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捌、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一、分發單位:通過初等考試者取得任用資格後,將比照高、普考採集中分發至中央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地方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公營事業機構等機關服務。其職責主要係運用基本學識或初步之專業學識,辦理政府單位裡的基層工作
二、工作性質:請參閱「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發單位及工作性質」。
玖、任用與俸級: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3條規定,初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本項考試錄取人員薪資給與標準,依前揭法規及行政院107年1月31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000011號函核定之「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所規定數額為基準,摘錄彙整如下:
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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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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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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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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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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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係以現行一般行政機關(銓敘部)為計算實例供應考人參考,惟實際薪資仍應以筆試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2.如對任用或薪資有任何疑義者,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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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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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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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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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所稱「本俸」:係指各職等人員依法應領取之基本給與;「年功俸」:係指各職等高於本俸最高級之給與;「俸級」:係指各職等本俸及年功俸所分之級次;「加給」:係指本俸、年功俸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之不同,而另加之給與。
三、加給分下列三種:
(一)職務加給:對主管人員或職責繁重或工作具有危險性者加給之。
(二)技術或專業加給:對技術或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務邊遠或特殊地區與國外者加給之。
※ 公務人員相關福利制度,請參閱「公務人員福利制度表」。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目 的: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一.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二.考情諮詢: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
三.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四.專案優惠:配合各項考試,舉辦社員「專案優惠」活動。
參加辦法:歡迎加入社員,請詳細填寫「社員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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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服務∶
(1)考情服務:隨時報導最新考情,提供各項考情諮詢。
(2)應考服務:協助辦理應考事項,提供各項應考諮詢。
(3)課程服務:協助使用課程教材,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請參閱「函授服務簡介」-內容包括:函授辦法、函授進度表、教材樣本等等。
訂購方式:
一.請親至<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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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師資:禮聘權威名師授課,經由專業輔導,以便考生有系統的準備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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