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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9

考試院將討論國家考試廢考國文科目

附件:
       考試院院會十日上午將討論「考試院舉辦之國家考試,列有的國文科目應予廢考」提案。提案說明列出廢考國文科目的理由:
一、 國家考試的應考人除極少數之外,都是大學以上畢業生,應考人的國文造詣,已接受過學校教學及考試的檢驗,因此不必再費心力於此,既可節省人力物力,又可降低考試成本,也可減少考生報名費,更可提早放榜與免除試題疑義。
二、 國家考試列考國文科目,旨在評鑑應考人對國文的理解及運用能力,也就是文章是否切題通順,若可由其他方法可以評鑑國文能力,國文無加考的必要。再者,就目前各科考試,專業科目多達六科,每科試題有三、四道題目,且均為申論題,從這多達二十題的申論答題,即可鑑別國文程度。
三、 現行國文科目題型包括測驗題、公文程式、作文三項,綜觀命題內容,或無效度、或無鑑別度、或難求客觀標準。
     
       在公文程式方面,當初設計加考公文程式,是擔心初任公務員不會寫公文,現在初任公務員就職後,須到國家文官訓練所接受訓練,有專門訓練公文寫作,已有補救措施,公文程式不必加考。
       至於作文方面,以一篇作文來評定考生的國文能力,無法測出考試的效度與鑑別度,因為評定作文的優劣與閱卷委員主觀性相關,導致閱卷評分結果差距甚大,且申論答題已可評鑑國文能力,加考作文已無必要。

       目前國家考試仍需要考國文科目的項目,包括高考、普考、基層特考等公務員考試;至於專技考試大部分已取消國文科目考試,只剩律師、民間公證人、會計師、中醫師、社工師、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還要考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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