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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9

考試院通過「公務人員考試全面加考英文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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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院19日通過「公務人員考試全面加考英文可行性專案報告」。未來除身心障礙人員特考、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士級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士級晉佐級考試外 ,公務人員考試普通科目將全面列考英文。
       為提升公務人員競爭力及國際觀,其他尚未列考的8項考試,經這次通盤檢討結果,短期目標 除身障特考等3項考試普通科目擬不列考英文外,其他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普通科目擬全面列考英文,並自民國99年1月起開始實施,將於一年內完成相關考試規則修訂
       另為鼓勵原住民族人士積極參與公職考試,並減輕應考人負擔, 原住民族特考各等級英文占分比率均較其他同等級的公務人員考試降低10%,並延至民國100年1月起開始實施 ,以利原住民族應考人充分準備。
       考試院表示,中期目標包括逐步提升普通科目英文占分比率,並視各項公務人員考試的類科性質及職務屬性,研議將英文或其他外國文列為專業科目。至於長期目標係規劃將英語能力檢定列為公務人員考試的應考資格條件,並先擇定外交特考、國際新聞人員特考、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民航特考等4項考試先行辦理。
       為能訂定各種不同等級考試對應的英語能力水準,考選部將依院會決定,配合研議訂定各項公務人員考試英語能力檢定審查標準、成立國家考試英語能力認證審查委員會等相關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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