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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30

考試院通過國文科考試改進專案報告

附件:
       考試院4月30日通過「國家考試國文科考試改進專案報告」,未來考選部將依據院會審議結果,修正命題規則、閱卷規則及相關考試規則等,並自99年開始實施 。本次審議重點包括:
一、 試題題型及適用之考試部分:
  1. 採作文、公文與測驗者:
    包括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二等、三等考試、四等考試、交通事業人員特種考試高員三級、員級考試、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關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升資人員考試員級晉高員級考試、佐級晉員級考試。
  2. 採作文與測驗者:
    包括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民間之公證人、社會工作師、不動產估價師、中醫師考試、專技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
  3. 採作文、翻譯與測驗者:專技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
  4. 採測驗者(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包括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五等特考、交通事業人員特種考試佐級、士級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士級晉佐級考試等。
二、 試題配分比率部分:
  1. 採作文、公文與測驗者:其配分比率分別為60﹪、20﹪與20﹪,測驗題題數10題,每題2分。
  2. 採作文與測驗者:其配分比率分別為60﹪與40﹪,測驗題題數20題,每題2分 。
  3. 採作文、翻譯與測驗者:其配分比率分別為60﹪、20﹪與20﹪,測驗題題數10題,每題2分。
  4. 採測驗者:試題數50題,每題2分。
     
       ※ 民國99年國家考試國文科試題題型及配分比率變動情形一覽表
       考選部表示,本案之結論將以實施三年為期,屆期將提出檢討,俾利後續改進作業之推動,以落實國文科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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