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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6

國考首例─國考筆試錄取 懷孕可保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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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選部100.12.22指出,今年有兩位通過鐵路特考、警察特考筆試的懷孕考生,因不適合參加第二試的體能測驗,考試院破例同意保留她們的筆試錄取資格,明年可直接參加第二試的體能測驗,創下國考懷孕保留資格的首例。考試院強調,兩案將採「外加名額」方式錄取,不會排擠到101年的錄取名額,未來修法後,懷孕考生皆可比照辦理。
       考選部統計,目前第二試加考體能測驗的國家考試,包括鐵路人員、一般警察、警察、調查員、國安情報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特考,估計每年報考的女性超過2萬人。
      考選部表示,打算修改體能測驗規則、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等,訂定懷孕考生保留筆試資格、延後體能測驗的法源,在修法完成前,其他考生遇類似狀況都可比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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