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7
<考試院>通過「103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暫定需用名額1,728名。
| 附件: |
| 考試院院會103.08.07通過「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9月11日至23日報名,12月13日至15日考試,暫定需用名額1,728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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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院表示,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57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925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47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593名;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4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10名;合計1,728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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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院表示,本考試設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2個考區同時舉行。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等,會分別依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 |
※相關考情,請參閱: 「103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EDM;
「103年地方政府考試+104年高等普通初等考試<ㄧ箭雙鵰專案>」ED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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