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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7

<報名通知>「104公務人員高等、普通考試」3/31~4/9報名,7/10~14考試。

附件:
  「104年公務人員高等普通考試」定於3月31日至4月9日報名,7月10日至14日考試,暫定需用名額3,758人(高考2,581名、普考1,177名);年齡不限、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即可報考!有意擔任公職之考友,請不要錯失報考機會!
一、考試類科:
等別 考試類科 應試科目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高等考試 設107個類科 1.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6科
(詳見: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
普通考試 設62個類科 4科(詳見: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
二、報考資格:
  (一)高等考試:年齡不限、性別不拘,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普通考試:年齡不限、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04年3月31日至4月9日。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   
四、考試方式:
  (一)應試科目:
     1、高等考試:8科(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6科);
     2、普通考試:6科(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4科)。
  (二)成績計算:
     1、高等考試:
     (1)考試總成績之計算,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普通科目平均成績加專業科 目平均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
     目占20%,專業科目占80%。
     (2)併採筆試與實地考試之類科:
     A、生藥中藥基原鑑定:實地考試成績占總成績20%,筆試成績占總成績80%。
     B、技 藝 類 科 :實地考試成績占總成績40%,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
     2、普通考試:
     (1)考試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
     (2)併採筆試與實地考試之類科(新聞廣播類科),其實地考試成績占總成績20%,筆試成績占總成績
     80%。其筆試成績依前項規定計算之。  
五、錄取分發:
  (一)高等考試:錄取後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以薦任第6職等任用; 限制轉調3年(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
     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二)普通考試:錄取後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以委任第3職等任用;限制轉調3年(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
     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六、其他:
(一)「104年公務人員高等、普通考試」相關事項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 10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簡章」、「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簡章」。

  ※相關考情,請參閱「104年公務人員高等、普通考試」E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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