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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7

<NEW>「104年台灣銀行新進人員甄試」5/18~28報名,6/14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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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年台灣銀行新進人員甄試」定於5月18至28日報名,6月14日第一試筆試,7月19日第二試口試,有意參加「台灣銀行新進人員招考」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一、應試科目:
甄試類別
(名額)
職等 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應考科目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國際金融─南非分行儲備人員
(2)

8

1.學歷:國內外經濟、金融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公民營銀行工作2年以   上經驗。 3.專業證照: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   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國文及英文

國際金融(含經濟學及貨幣銀行學)

建築工程人員
(1)

1.學歷:
國內外大學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建
築與都市計劃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
(含)以上學位證書。
2.專業證照:
已取得中華民國建築師證書。
3.工作經歷:
具建築工程工作4年以上經驗。

營建法規與實務及
政府採購法概要
信託專業資訊人員
(1)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
(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且其中具信託系統開發2年以上經驗。

綜合科目
【含:(1)程式設計 
(以JAVA、SQL 、.NET語言為主)、(2)系統分析、
(3)資料結構、
(4)資料庫應用、 (5)網路管理】

電子金融業務企劃人員
(5)

1.學歷:國內外金融、統計、企管、資管、理工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資訊或電子金流相關工作合計3年以上經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或會計師)證照。
2.已取得資訊類國際證照。
3.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4.畢業論文曾經獲獎。

綜合科目
【含:(1)問題分析與解決、(2)邏輯推理能力、(3)企劃案實務論述】

國際金融─英語組
(15)
7

1.學歷:國內外經濟、金融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專業證照: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   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國際金融(含經濟學及貨幣銀行學)

會計人員
(3)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   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歷:具公民營銀行會計2年以上工作經驗。
3.專業證照:已取得中華民國會計師證書。

綜合科目
【含:(1)會計學[含
國際會計準則公報
(IASs)、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公報
(IFRSs) 及相關解
釋]、 (2)稅務法規】

經濟研究分析人員
(3)
學歷:國內外經濟、金融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經濟學及貨幣銀行學
產業分析人員
(2)

1.學歷: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惟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之系所非理工相關科系者,應具國內外大學理工相關科系學士學位證書。
2.工作經歷:具國內外產業資料庫分析2年以上工作經驗。

總體經濟學及產 業分析
信託專業資訊人員
(1)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3年以
上經驗。

綜合科目
【含:(1)程式設計 
(以JAVA、SQL
、.NET語言為主)、(2)系統分析、
(3)資料結構、
(4)資料庫應用、
(5)網路管理】

海外或大陸地區資訊人員
(7)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
(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資訊技師證照。
2.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3.已取得資訊類國際證照。
※其他條件:錄取人員進用時應簽立同意書,同意依照臺灣銀行儲訓相關規 定,於完成各項專業訓練與實習並經考評合格適任後,配合業務需要派赴海外或大陸地區服務。如有違反,臺灣銀行得終止勞動契約,並得請求相當於該錄取人任職期間,臺灣銀行為培訓其所支出之全部培訓費用之 違約金。

綜合科目
【含:(1)程式設計 
(以JAVA、SQL
、.NET語言為主)、(2)系統分析、
(3)資料結構、
(4)資料庫應用、(5)網路管理】

程式設計人員
(13)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
(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

綜合科目
【含:(1)程式設計 
(以JAVA、SQL
、.NET語言為主)、(2)系統分析、
(3)資料結構、
(4)資料庫應用、

(5)網路管理】

大中華地區法遵人員
(10)

1.國內大學法律學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國內、外研究所(不限系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已取得中國大陸法律相關學位或學分證明。
2.取得中國大陸律師證書或相關證照。
3.具中國大陸金融相關經驗。
4.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以上通過證明文件。
※其他條件
錄取人員進用時應簽立同意書,同意 依照臺灣銀行儲訓相關規定,於完成
各項專業訓練與實習並經考評合格
適任後,配合業務需要派赴大中華地
區(含大陸及香港)服務。如有違反,
臺灣銀行得終止勞動契約,並得請求
相當於該錄取人任職期間,臺灣銀行
為培訓其所支出之全部培訓費用之

違約金。

民法及民事訴訟法

票據法及強制執行法
法務人員
(10)
6

1.國內大學法律學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國內、外研究所(不限系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外匯人員
(15)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任職公民營銀行2年以上經驗,且其中具1年進出口工作經驗。櫃檯人員外幣兌換及匯出匯款等簡易外匯工作年資不予採計
3.專業證照:已取得「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或「外匯交易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明書者。

國文及英文

綜合科目【含:(1)國際金融業務概要;(2)國際貿易實務概要

企金業務人員
(10)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
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公民營銀行企業授信相
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
3.專業證照: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
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綜合科目【含: (1)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銀行法概要(2)授信及外匯專業能力

地政人員
(3)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專業證照: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證書。
綜合科目【含:(1)土地法規、(2)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及繼承)、(3)土地開發及利用】
建築工程人員
(2)

1.學歷:國內外大學建築工程、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專業證照:已取得工地主任或品管人員或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施工與估價概要及政府採購法概要

理財專員
(25)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院校畢業,且已
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任職銀行理財專員或銀行理財
顧問人員(不含辦理帳務、行政作業及轉介
或協銷之人員)2年以上。
※報考人員於第二試(口試)時,須檢附下列各項文件:
(1)由服務機構所開立之銀行理財專員或銀行理財顧問人員(不含辦理帳務、行政作業及轉介或協銷之人員)任職2年以上之「工作資歷證明、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並註明工作部門、工作期間及詳細職務內容。
(2)個人具名簽章之「工作經歷資料表」,詳列工作經歷及職務內容;以及「過去銷售績效表現及佐證資料」(如:獎狀、業績數字、業績排名表報或扣繳憑單等足資證明之文件)。
3.專業證照:
同時具備下列(1)至(3)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3)至少具備下列二項測驗合格證明書,其中A.B.C.D項至少須具備一項:
A.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
B.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
C.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D.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E.投資型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F.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資格測驗
G.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H.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I. CFP國際證照

理財規劃理論與實務

資訊人員
(15)
5

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資訊人員須配合輪值三班。

綜合科目
【含:(1)程式設計 (以JAVA、SQL、.NET語言為主)、
(2)系統分析、 (3)資料結構、 (4)資料庫應用、 (5)網路管理】

客服人員
(3)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具公民營銀行客服業務1年
以上工作經驗。
須配合客服業務24小時及假日輪班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及銀行法概要)
一般金融人員
(109)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

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04年5月18至28日。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 ,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
三、考試方式:各類人員之甄試,均分二試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均考二科。
    1.「產業分析人員(H1408)」:取10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2.「理財專員─臺北地區(H1425)」:取42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3.其餘各甄試類組:按各類組分區正取及備取合計名額在6名(含)以下者取3倍 人數;7名(含)以上者取2倍人數。    
  (二)第二試(口試):詳細測驗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104年7月13日(星期一)09:00起參閱「臺灣銀行104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以下簡稱:甄試專區)」公告。
四、職等薪資: 

按「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及臺灣銀行規定支薪:
  8職等人員敘支780薪點(月薪約51,000元,獎金另計);
  7職等人員敘支660薪點(月薪約44,000元,獎金另計);
  6職等人員敘支550薪點(月薪約38,000元,獎金另計);
  5職等人員敘支480薪點(月薪約33,000元,獎金另計)。
五、其他:
  (一)「104年台灣銀行新進人員招考」相關事項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臺灣銀行104年新進人員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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