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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1

<技專招策會>「108學年度四技二專招生」重大變革說明。

108學年度四技二專各聯合招生管道重大變革事項,包含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四技二專甄選入學以及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等入學管道之招生方式異動事項,分別說明如下:

一、自108學年度起,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再報名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各高職學校至多可推薦人數由原本12名改為15名。

二、自108學年度起,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必採「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亦可兩者皆為備審資料之採計項目。

三、自108學年度起,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採各科目彈性權重機制,國文、英文及數學之共同科目權重為1至2倍之間(權重級距0.25),專業科目權重為2至3倍之間(權重級距0.25),且專業科目加權後總分至少須高於(含等於)共同科目加權後總分100分。

※註:以上變革為108學年度之招生變革事項,適用對象為目前就讀高二,將於108年升學之考生;現在正在就讀高三以及本年度欲參加107學年度以上入學管道之考生不受影響,仍依107學年度以上各入學管道簡章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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