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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8

<大考中心>「107年大學入學指定科目考試」 5/8 ~ 5/24 受理報名。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07.05.07發布新聞稿,「107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訂於 107 年 7 月 1 日至 3 日舉行,報名自 107 年 5 月 8 日起至 5 月 24 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大考中心說明,報名時,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其他具備報考資格者採個別報名,亦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之升大學補習班辦理集體報名。報名時,應依簡章規定繳交照片,並完成繳費。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繳交照片及繳費者,即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有關指定科目考試報名相關試務,請逕上本中心網頁「107 指考試務專區」(http://www.ceec.edu.tw)查詢。
大考中心指出,指定科目考試成績提供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使用,考生在報考前務必先了解將來參加考試入學分發招生時志願校系要求的科目,以免因未報考某些科目而導致即使選填該校系為志願亦不予分發。有關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相關資訊請逕上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站(http://www.uac.edu.tw)或電洽 06-2362755 查詢;另部份大學進修學士班招生亦採用某些科目的指定科目考試成績,請考生查閱相關招生簡章之規定。
大考中心強調,請考生注意各大學招生之報名資格依各招生簡章之規定辦理,以指定科目考試成績報名大學招生之考生,若經招生單位審驗報名資格不符,將會被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請考生務必注意相關招生簡章規定。
大考中心提醒考生, 107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調整事項
(一)因配合個人申請管道之甄試作業延後,本次考試報名日期相較去年往後調移,且「確認報名資料」作業需於報名期間完成。請考生完成報名手續後,務必在報名期間確實核對報考資料,尤其是考試地區、報考科目、冷氣試場選擇等重要資料,報名日期截止後,不得要求更改。各項作業詳細日期請見簡章。
(二)107 學年度起大考中心於考試前寄發考試通知,取消製發准考證。考試當日務必攜帶簡章規定之有效證件正本其中之一應試(國民身分證、附有照片健保卡、居留證、護照、駕駛執照)。建議同時攜帶「考試通知」前往應試以利查找試場。
(三)依教育部 104 年 4 月 27 日所核定 107 學年度起適用之「大學多元入學方案」,自107 學年度起指考國文考科全卷皆為選擇題。因此,自 107 指考開始,國文、公 民與社會 2 科全為選擇題,其餘各科目均有選擇題及非選擇題兩大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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