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6
<HOT>「108 年公營事業招考」期日計畫

前 言
公營事業亦稱「國營事業」或「公共事業」,係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基於公共政策及公共利益,發揮經營效能為目的之事業。
公營事業屬於政府行政組織系統,為主管行政機關之附屬機構,其主管機關在中央以經濟、財政、交通三部為主體,地方則為省(市)、縣(市)及鄉鎮(縣轄市)各級政府。
公營事業係以政府為事業經營之主體,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條規定,其組織方式有:
1.政府獨資經營者。
2.依事業組織特別法之規定,由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者。
3.依公司法規定,由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者。
公營事業若為各主管機關之附屬機構,仍可為獨立之法律行為,國營事業管理法第6條規定,國營事業除依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外,應與同類民營事業有同等之權利與義務;公營事業若依公司法成立者,則為私法人,亦有獨立之權利與義務,其法律地位與民營事業相同。
108 年公營事業招考 簡介
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1條規定,國營事業人員之進用,除特殊技術及重要管理人員外,應以公開甄試方法行之。前項甄試,以筆試為原則。其甄試方式、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與錄取標準等事項,由國營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結 論
「公營事業招考」係最受考生青睞的「公職考試」之一:
一、資格較寬、限制較少:年齡不限、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即可報考。
二、考科較少、準備容易:考試科目僅考共同科目(國文、英文)、專業科目1 ~ 2科,共3 ~ 4 科,均為一般基本知識;題型簡單、準備容易。
三、同步起跑、競爭公平:公營事業招考,考生多為新鮮人,起跑點相同;考試科目均為一般基本知識,並非特殊專業知識,準備難易程度相同,考生競爭較為公平!。
四、薪資優渥、福利健全:錄取人員享有公營事業待遇福利,公營事業職員除了薪資優渥,且享有績效獎金、全勤獎金、考核獎金、年終獎金,另外還有結婚、生育、子女就學……等各項補助,福利制度健全。
有意參加「公營事業招考」之考友,請把握報考機會,儘早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