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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考試規則>115年起高考一級、二級、三級考試放寬英語檢定採認年限;及高考三級、普通考試部分類科應試專業科目調整為列考4科、3科。


考試院院會114.12.11日通過高考一級、二級與高普考試規則修正草案,放寬高考一級、二級、三級考試英檢測驗採認年限;高考三級教育行政等17類科、普通考試僑務行政等5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分別調整為列考4科、3科,並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
考試院指出,為擴大國家考試取才範疇、減輕應考人負擔及提升報考意願,高考一級考試各類科及高考二級、三級考試涉外性高類科應考資格之英檢測驗成績採認年限,由現行報名期間前3年內修正為報名期間前5年內;另英檢測驗種類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由現行8種英檢測驗增加為9種。
考試院說明,為持續依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彈性多元調整方案進行改革,考選部針對前未完成減列專業科目之22類科(其中高考三級考試17類科、普考5類科),研議再精進調整,經召開研商會議並綜整中央及地方用人機關意見後修正,本次修正後,高考三級考試除公職專技類科列考2科外,其餘類科以及普通考試各類科之應試專業科目分別為列考4科及3科;另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立法意旨及「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精神,優先使用國家語言書面建議用語,本次亦將普考新聞廣播類科應試科目名稱中之「閩南語」修正為「臺灣台語」。
考試院補充,為免部分技術類科之應考人,因本次高考三級考試應試專業科目修正而無法應考,增訂於本規則修正施行之日起5年內,仍得依其所修課程與修正前之專業科目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報考相關類科之緩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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