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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

<報名通知>「108年法院書記官考試」5/3~13 報名,8/10~12 考試。

「108年法院書記官考試」定於5月3日至13日報名,8月10日至12日考試;年齡不限、性別不拘,三等考試大學以上、四等考試高中職以上,即可報考。有意參加「法院書記官考試」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一、考試類科、應試科目:  

試別
等別類 科考試科目
普通科目專業科目
司法人員
三等

法院
書記官

1.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含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民法
4.刑法
5.民事訴訟法
6.刑事訴訟法
7.強制執行法
8.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四等

法院
書記官

3.民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行政法概要
6.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二、報考資格:
三等考試:年齡不限、性別不拘,大學以上;
四等考試:年齡不限、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08年5月3日至13日。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    
四、考試方式
 (一)應試科目:
三等考試:8科(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6科);
四等考試:6科(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4科)。
 (二)成績計算:
 1.三等考試以第一試筆試成績占9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10%,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
 2.四等考試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3.考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五、錄取分發: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司法院或法務部依次派用。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6年內不得轉調司法院及法務部暨其所屬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六、薪資待遇:
 
三等考試:以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敘薪,薪資約60,000元。
 四等考試:以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敘薪,薪資約50,000元。
七、其  他:
 (一)「108年法院書記官考試」相關事項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08年法院書記官考試簡章」。
※相關考情,請參閱「108年法院書記官考試」EDM。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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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的: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一.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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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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