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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8

<新聞分享> 考試院於10/8調整公職專技人員考試制度、引進優質專技人才。

考試院於10月8日召開第13屆第5次會議,考選部以「調整公職專技人員考試制度、引進優質專技人才」為題作專案報告,與會考試委員提出:部分考試效益不佳之類科,宜研議吸引、留用人才之相關配套措施;研議增設公職律師類科之可行性;支持強化實務經驗與採行多元考試之改革方向以及適度提高口試比重等意見。

考選部表示,公部門在公務人力需求上,或有涉及專技人員之專業技能,需要仰賴該類人員之專業能力,協助推動各項業務,公部門如何引進專技人員已成為我國公務人員考試取才制度的重要議題。現行專技人員考試及格者進入公部門任職的管道有三,一是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相關規定,由用人機關依法辦理甄審或公開甄試合格後轉任公務人員;二是依據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等規定,由用人機關依法辦理甄審遴選甄補進用,三是經由公務人員考試公職專技人員類科考試及格分發任用。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目前設有14個公職專技人員類科,根據調查,用人機關均高度肯認公職專技人員所具備之實務工作經驗與專業知能,對於機關政策推動及專業核心業務之執行,具有正向且實質之幫助,然目前各類科相關規範未盡一致,將予以調整以求衡平。另因應全球環境快速變遷,公部門有必要以更彈性化之制度結構、組織與人力,始能適時回應民眾之需求。考試院黃院長榮村表示,未來宜針對部分考試效益不佳之公職專技人員類科進行檢討,並就採行多元考試方式研擬具體方案,同時配合銓敘部專技人員轉任制度之檢討,適時研議調整,以回應政府推動各項專業之人力資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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